根据《攀枝花学院创业学分置换实施细则(试行)》(院教〔2016〕04号)文件要求,现将创业学分置换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置换模块
在创业学院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可以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进行学分置换。本科最高可置换45学分,专科最高可置换35学分。
二、相关说明
1、可置换的课程模块有: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生产实习,专业限选,通识选修。凡是在学校教务系统中选修了的创新创业课程不用置换,直接纳入总选修学分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教学环节的置换,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创业实训、实践项目的专业符合度和人才培养规格研究是否予以置换,项目指导教师拥有一票否决权。
2、学生学分置换的顺序应为:
(1)创新创业讲座、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先通过学生处学工网素质拓展学分申报。
(2)通过第1步申报后,剩余的可置换学分可先置换通识选修和专业限选课程。
(3)最后考虑置换毕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3、相关置换学分的资料只能用1次,若因学生重复使用相关资料置换学分而导致不能毕业由学生自行负责。
三、学分置换办理流程
具体课程置换请查看《攀枝花学院创业学分置换实施细则(试行)》(院教〔2016〕04号)。
四、学分置换办理时间
2019年5月6—19日,学生将《 创业学院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电子、纸质档交创业学院审核公示无误,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予以认定。联系人:创业学院(徐玲俐0812-8881612,孵化园204)。
攀枝花学院创业学院
攀枝花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
附件:攀枝花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置换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