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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攀枝花学院2018年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31日 15:3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攀枝花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攀学院〔2017〕89 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攀枝花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以团队为单位,由团队负责人申请。

二、奖励名额

创新奖学金设一等奖 4 名、二等奖 16 名和三等奖 18 名,奖金额度分别为 4000 元,3000 元、2000元;创业奖学金设一等奖 4 名、二等奖 16 名和三等奖 18名,奖金额度分别为 4000 元,3000 元、2000 元。

各学院创新奖金和创业奖学金每项最多评选10个团队,若未获得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可获得学院创新创业奖学金,具体奖励政策由各学院确定。

二、评选条件

1、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综合素质较高;

4.申请学年度无违规违纪处分。

2、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

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成果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及以上证书;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及以上证书;

(3)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或结题;

(4)获准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培育项目立项或结题;

(5)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发表;

(6)有专利申报成功;

(7)有专著出版

(8)参加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9)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2.创业奖学金

团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已入驻攀枝花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园或攀枝花学院创新创业俱乐部;

(2)创业项目是科技成果或专利成果转化项目,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有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正等待融资等前期筹备启动,项目落地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

(3)获得了政府资助或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

(4)已经注册公司的法人。

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两类奖项同一学年度不可兼得。本次评审中,截止2018年11月9日及以前在我校就读期间的相关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三、评选程序

1.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负责人均可向学校提出创新创业奖学金的申请,填写《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业奖学金的同学已经在学校平台孵化或注册了公司的需准备项目成果报告;若未孵化或注册公司的科技创业转化项目,则需准备创业计划书;

2.团队负责人将相关材料送交所在学院,学院按照攀枝花学院创新奖学金评分标准和攀枝花学院创业奖学金评分标准初审并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

3.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支撑材料及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分别报送教务处(曾珍0812-3372951,行政办公楼214)、创业学院(马莹0812-8881612,孵化园204);

4.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创新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创业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创业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创新奖学金评审小组和创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分别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评审等级;

6.评审结果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各项材料,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学院于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公示。

附件1: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攀枝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

攀枝花学院创业学院

攀枝花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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